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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零八章 山中的偶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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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秦牧先行一步,带着方好音来到了府州。

    他可是万万想不到手下有那么疯狂的念头!装五百人的大飞机,那得是空中客车380了。连波音都不行,737不但坐不了这么多人,还一个劲的往下掉。

    石遗可真是太高看秦牧了,不过这也不能怪他,谁让他本质上还是大宋的土著呢。

    他觉得团长是万能的,可是秦牧真是万万不能。不说别的,秦牧的寿命就是个大问题。如果不在四十岁之前完成柜子交给的任务,那么别说大飞机了,连打飞机都不行。人都没了。

    秦牧必须抓紧一切时间,拼命的向前冲。

    他提前一步来到府州,就是为了战争做准备。现代化的战争,如果没有一份现代化的地图根本没法打。

    幸亏他现在有了石油工业,至少燃料这一块能自给自足了。这样他的无人机才能不担心吃不饱,可以满天的飞。

    为了绘制地图,秦牧扮作大宋的普通商人,带着贾红线方好音余里衍折美凤,出了府州,沿着黄河向北,来到了大辽境内。

    折可存也带着一百折家军,都是百姓打扮,一路随行。

    这样的商队,在本时空很常见,所以在大宋和大辽都不会引起过多注目。

    秦牧还是不能骑马,磨大腿受不了,于是只能走路,这样一来速度慢了一些。

    其实马匹高速冲刺也维持不了很久,一般来说,本时空的长途旅行,骑马比步行也快不了多少。骑马只是节省体力而已。

    这次旅行,不是经商卖香烟,唯一目的是绘制地图,所以也不用追求速度,慢慢的走,游山玩水也是不错。

    中华大地,幅员辽阔,风景各处不同。

    总体来说,美丽的风景都在西边南边。

    秦牧是北方人,而且不是特别北,一直就在河北和首都生活。这里是大平原,自然风光可以说为零。一马平川有什么好看的。

    从首都出发向南,一路走全是平原,一直要走到湖北境内,才有了零星的山峰。

    在高速公路上开车,这样的状况很容易让人犯困——毫无风景可言。

    而河套地区就不同。这里有山有水有平原,怎么看都是风景。这让热爱旅游的秦牧感觉非常享受。就是贾红线几个也心里欢喜。

    折美凤尤其高兴。这就是姐夫带自己蜜月旅行了——这也是后世的词,折美凤牢牢记得。现在是自己的蜜月,可以仗着这个借口多要姐夫陪自己睡几天,那几个人还不能反对。

    “蓝蓝的天上白云飘,白云下面马儿跑,挥动鞭儿响四方,百鸟齐飞翔,要是有人来问我,这是什么地方,我就骄傲地告诉他,这是我的家乡。”

    秦牧不由自主的唱起了这首歌。

    优美的旋律,质朴的歌词,完美的契合了现在的景象。

    不过折可存听了,却有了不同的想法。

    折可存确信,这个地方是秦牧第一次来,只看他一路东张西望的看新鲜就能明白。可是怎么张嘴就说这里是“我的家乡”呢?

    对于妹夫的计划,对于妹夫的本事,折可存非常清楚。他觉得秦牧每一句话都有深意。

    莫非这个“我的家乡”是宣誓主权?不管拿到没拿到,先喊出去,以后也师出有名。

    秦牧真没想到二公子联想这么丰富。如果他知道折可存的想法,一定会大吃一惊,莫非你也是穿越人士?

    这不就是后世的“穷则搁置争议,达则自古以来”的说法吗。

    我现在没能力揍你,咱们就“搁置争议”,让我闷头发展,一旦我发达了,那就“自古以来”,全是我的。

    只是秦牧没有想过在本时空玩这一套,太浪费时间,没工夫玩文字游戏。

    面对一切反对意见,秦牧全让近卫团的火炮来表态。抗的过炮弹你就反对,抗不过去,那就没有反对意见了。

    为了给大炮服务,秦牧操纵着无人机不断的在天空盘旋,一点一点绘制着地图,丰富着细节。

    突然,秦牧发现几公里之外有一些状况。大辽人口稀少,这里又是河套的尾部,不是黄金地区,人更不多,可是怎么前面突然出现那么多人?

    他立刻操作无人机飞了过去,同时下降高度拉近镜头,仔细观察着一切。

    这时候折可存也看到了异状,他看了片刻,惊讶的说道:“这是三国大乱斗啊!”

    这句话一出,差点吓得秦牧把电脑丢地上。

    这话怎么如此的熟悉,一股浓郁的后世游戏风格。

    您不会真的是穿越人士吧,要不怎么三国大乱斗都出来了。

    还好折可存很快就解开了他的疑惑。

    “妹夫,你看,这边是辽国皮室军,这边是西夏铁鹞子,剩下一边,我看像金国人。”

    辽国皮室军和西夏铁鹞子,折可存经常打交道,一点也不陌生。金国人从来没到过这里,不过折可存在青州和金兀术打过交道,一个地方的人相貌有一个地方的特点,所以二公子能认出这些是金国人。

    秦牧弄清楚了下面的人马,立刻开始思索。

    本时空有这三国家聚到一起打仗的情况吗?

    这么一想,秦牧到想起了一件事。

    宣和四年三月,金兵进攻辽国,天祚帝被打的仓皇逃跑,一路跑到夹山附近。在这里金兵追上了天祚帝,这时候西夏皇帝李乾顺派出了人马,顶住了金兵,保住了天祚帝性命。

    夹山,难道就在这附近,莫非眼前就是历史上那一幕?

    不过现在才宣和四年二月底,还不到三月份。时间上多少有点差异。

    秦牧摇了摇头,把这些小小困惑丢到一边。这个时空不是真正的历史,连方腊起义都提前那么多,而且水浒人物都有了,怎么可能是真正的历史呢!

    重要的事情说一万遍,这是架空历史,不是真实历史!不是!所以审核人员不要按照真实历史看,这就是架空,架空!!!

    秦牧立刻把余里衍叫了过来。余里衍是辽国公主,如果下面的人是天祚帝,她一定认得出来。

    余里衍正和贾红线玩的高兴。她一直羡慕贾红线的狙击步枪,只是以前装傻不能开口,现在既然不傻了,那么首先就得有大姐的这个步枪。

    秦牧受不了她的纠缠,就顺手给她买了一支。反正买的武器弹药那么多,也不差这一支了。

    有了狙击步枪,余里衍高兴坏了。这可比手枪强大太多了。她自从正常之后,一直旗帜鲜明的支持贾红线,所以贾红线对她非常的好。而且贾红线照顾了她好几个月,也把她看成自己的半个孩子,更是没有藏私。

    而且秦牧为了自己的恶趣味,也是报复余里衍装傻,故意给她买了一支反器材***。

    ***m82a1狙击步枪,这个东西被称作枪就太勉强了,它正确来说应该叫小炮。这东西在两公里距离内能反装甲!打中人体直接就**。

    既然威力这么大,那么重量就很可观了。秦牧就想让傻丫头吃点苦头。喜欢枪吗?那就每天抱着这个大家伙吧。

    可是他实在低估了这个时空人类的强悍。余里衍别看是个女人,但是端着***和秦牧端着可口可乐杯子一样轻松。

    余里衍第一眼就喜欢上了这把枪!她清楚近卫团的所有武器,从贾红线的狙击步枪,到战士们的m1加兰德。还有手枪,突击步枪,她都清楚。

    但是那些枪加在一起,也比不过这一款***。这就是枪中之王!只有这把枪才配的上自己公主地位。她满心都是欢喜,觉得秦牧真是懂得自己心的男人。

    这让秦牧哭笑不得。本想捉弄她一下,谁知道结果完全走了样。还好这种意外他在本时空经历的多,债多了不愁,早就习惯了。

    余里衍飞快的掌握了狙击步枪的使用技术,这次来到塞外江南,更是撒欢一般,对着各种各样的小动物瞄个不停。

    秦牧叫她过来时候,她正对着天上的大雁发威呢。如果不是子弹太珍贵,她早就肆无忌惮的浪费了。

    不过这份好心情也就到此为止了。

    当余里衍看到屏幕上的景象,立刻就认出了天祚帝!

    就是耶律延禧。而且对面金国带兵的将领她也认识,还不是外人,正是她的姨夫,耶律余睹!

    耶律余睹娶的是萧瑟瑟的妹妹,萧瑟瑟是余里衍的亲娘,耶律余睹正是余里衍的姨夫。

    萧瑟瑟一家被杀,耶律余睹一家也被杀光了。当时耶律余睹不在家,所以逃过了一劫。

    他听到这个噩耗,若是还能安心在辽国那就真不是人了。所以他二话不说直接带着手下投降了金国。

    金太祖完颜阿骨打不是庸才。在白山黑水之间,凭借近乎未开化的土人,在如此强大的辽国压榨下,不但打败了辽国,还创立了国家。这样的人,当得起雄才伟略。

    他完全不顾手下的反对,坚决的收下了耶律余睹,同时对耶律余睹委以重任。

    这让耶律余睹感动不已。士为知己者死!既然完颜阿骨打以国士对我,那我也要肝脑涂地的报答,更何况天祚帝和他有如此的血仇。

    耶律余睹国仇家恨交织在一起,迸发出了巨大的热情,他和金兵一路攻打辽国,把天祚帝打的抱头鼠窜,一路逃到这里。

    尽管天祚帝跑的快——这是多年打猎练出来的本事,可是耶律余睹也追的不慢——他也爱打猎。

    金国是从东向西打,所以天祚帝只能向西边逃,逃啊逃的,就逃到了这。

    天祚帝尽管狼狈,可是理智还在。往这里逃不是乱跑,他是有目标的。

    目标就是西夏。

    西夏皇帝李乾顺,曾经向天祚帝求赐婚。天祚帝就把宗室女耶律南仙赏赐给了李乾顺。

    如今耶律南仙是西夏的皇后,天祚帝怎么算,都可以说是李乾顺的老丈人。岳父去看女婿,也是有点道理。

    更主要的是天祚帝知道西夏铁鹞子的厉害。

    金国的铁浮屠——也就是重装骑兵,把辽国的皮室军杀的大败。在天祚帝看来,这帮人根本就是牲口,皮室军好歹也是人,人怎么能干的过牲口呢。

    要想抵挡铁浮屠,只能靠西夏铁鹞子了——这也是牲口。

    牲口对牲口,或许可以一战。

    李乾顺接到天祚帝的消息,立刻就派出了西夏大军。

    终于三方在这个地方碰到了一起,一场大战就在眼前。

    铁鹞子加皮室军,列队在阵前,不远处是金国的人马,虽然不是那么整齐,却又一种蛮荒之气。这让天祚帝看得心里直打鼓。

    别是铁鹞子也干不过铁浮屠吧。

    那样的话,自己再向哪里逃呢?天下虽大,可是哪还有自己落脚的地方。悔不该没一起杀了耶律余睹。若不是这个叛徒,金国人纵然再厉害,怎么会追的上自己这个老猎人的脚步。

    全是耶律余睹这个混蛋。自己以前打猎还常常叫上他一起玩,这下糟糕透了。我熟悉的地方他也熟悉,跑都跑不掉。

    难道说,自己只有逃到天上才能有一条活路吗?

    天祚帝想到这里,不由得抬头望天。

    天上原本有很多的鸟,不过现在似乎受到了惊吓,全飞走不见了,只剩下一只大鸟还在。

    不过这个鸟很奇怪,竟然能一动不动的停在天上。

    这样的鸟,真是天祚帝平生仅见的,他一时都忘记了眼前的危险,突然开动脑筋,想着怎么把这个怪鸟抓到手里看看究竟。

    天祚帝抬头这一幕,正好被余里衍看的清楚,所以她一眼就认出了这是自家老爹。

    只是爹爹怎么不在中京,反倒跑来这里?

    显然不是为了打猎。打猎用得着这么多人吗?

    余里衍精通行伍,她一眼就能看得出大概。

    天祚帝的队伍大概还有五千人,西夏这边有三千多人,金国那边有四千左右。

    从人数对比来看,辽国加上西夏,足有将近万人,对上金国的四千人,有着绝对的人数优势。

    可是从场面来看,情况反倒是掉了个头。金国人完全没有半点被动的样子,反倒是跃跃欲试,似乎随时就要上阵厮杀。

    无人机的镜头都是变焦镜头,可以拉近拉远。

    秦牧不断的调整着视野,从全面到细节,再从细节到全面,尽量完整的掌握战场局面。

    折可存目不转睛的盯着屏幕,似乎也跟着秦牧看来看去,可是实际上他的心思根本不在这里。

    他感到了一种悲哀。

    名震天下的皮室军,铁鹞子,还有那个看起来挺威风的金国重装骑兵,完全不知道自己正被妹夫静静的在天上看着。

    这时候也就是近卫团不在,否则的话,就看战场上如此密集的队形,迫击炮一出,谁都得死。

    还打什么打,就是再厚的盔甲,扛得住爆炸吗?再快的战马,跑的过炮弹吗?

    这战争根本就没法打。

    若是换了从前,自己带着折家军,面对眼前的敌人,也无非就是结阵,放箭,放弩,扔石头,然后看情形决定是冲锋还是逃命。

    一场战争下来,杀敌八千,自损也得三四千。

    或者掉过头来,人家杀自己八千,他们损失也得三四千。

    可是现在到了妹夫手里,所有的经验全无用处。

    这种对战场的全面掌握,放在之前折可存想都不敢想,但是偏偏事实就在眼前。

    折可存感觉秦牧这时候不像是人类,他更像是一个怪物,正冷冰冰的观察着地上这一群。都不能说一群人,而是一群等待屠杀的牲畜。

    至于什么时候下手,怎么下手,全看秦牧的高兴。

    就像他做厨师一般。一样食材,想红烧就红烧,想清蒸就清蒸,如果喜欢,还能做成火锅。

    想到这点,折可存不由得有点泄气。他赖以成名的武艺和军事本领,在秦牧面前完全和没有一样。这让年青的折将军有点失落。

    这种感觉不是第一次了。看演习时候他就升起了这种感觉,打梁山更是如此。

    可是那两次都不如这次震撼。

    这次可是有将近一万多的人马在地上,在本时空,这已经是非常震撼的一股力量,这样的场面,已经是十分的巨大。

    折可求带兵多年,也很少经历这样的大场面。换了从前,他必定热血沸腾,顶盔掼甲,上阵冲杀。

    可是这时候他实在提不起这个念头。

    往日里挥舞着大刀的勇敢,在现在显得那么可笑。

    他觉得地上的人都那么可笑。什么皮室军铁鹞子,这些重甲根本顶不住贾红线轻轻勾勾手指。现在不止贾红线有狙击步枪了,连余里衍也有了。

    折可存感觉自己如果再披上盔甲,简直就是给秦牧的后宫当小丑,演戏。

    就算他想这么干,两个妹妹都不会答应——二哥,别给我们丢人。

    唉,天下变了,自己怕是再也当不成将军了!

    (作者的话:这本书是架空历史!架空!不是真实的历史,这话我写了好多遍了。虚拟的一个游戏中的历史,就是一个游戏,如果看过前面就应该知道。这只是个游戏,不是历史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