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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好多人猜我什么时候死呢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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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她鼓起勇气解释道,“我家现在真的很缺银子,所以我不能把人参送给你,只能卖,可能说这样的话你会觉得我忘恩负义,但我真的没有办法了。”

    郑澜笑了下,“明白,那就五十两卖给你,等会回去我就让人把银子送过来。你们是哪个村的?是比较近的赵家村,还是比较远的沈家村,还是另外其他的村的?”

    “我家在沈家村,到时候让我弟拿着人参到村口的地方,一手交钱,一手交货。”沈之月性格谨慎小心,不想钱货两空,提出了这样的建议。

    “对了,最好是银子,不要银票。”她再次提醒道,不管是原主又或者是来自现代的她,都没有见过银票,着实不敢冒险。

    郑澜看她的眼神多了一丝赞赏,“小姑娘警惕性还挺高的嘛,银子也是可以的,那就今天酉时三刻,在村头交易,不要去太早,我不想让别人看到。”

    那么多银子,要是被奶奶知道了,她非要嫉妒得发疯,不择手段也要将银子弄到手,沈之月可不想看到那样的事情发生。

    “那就这么决定了。我家住在沈家村前面不远的郑家村,也很近,你要是有什么需要帮忙的,可以跟我说,我叫郑澜。”年轻的男人对她说道。

    郑澜这个名字,在周围的几个村里面,简直是如雷贯耳,就连之前的沈之月,也略微知道这位的事情。

    倒不是这位小哥做了什么惊世骇俗的事情,而是因为这位顽强的生命力,好几次都快要死了,差点办后事了,他又醒过来了。

    郑澜是郑家村最有钱的富户,郑员外的儿子,然而从娘胎里就染了顽疾,大夫都说他体质太差,活不过五岁。就连这附近村庄唯一会算命的先生也说他面相不好,是早早夭折的命。

    这位小哥三岁的时候掉进河里,溺水昏迷了两天两夜,郑夫人哭得肝肠寸断,都准备下葬了,他幽幽地醒过来了。

    八岁的时候,郑澜误食了山林里的毒蘑菇,脸色乌青,吐血昏迷,所有人都以为他死翘翘了,他又活过来了。

    十二岁的时候,被最毒的竹叶青咬,就连大夫都说尽力了,他还是不死。

    十五岁的时候,郑员外家的房子着了火,众人以为他被烧死了,没想到人家竟然用床单打湿了披在身上,逃了出来。

    十八岁的时候,郑澜遇见了熊瞎子,好几个孩子都丧生再熊瞎子的手底下,他还是完整无缺地回来了。

    所以郑澜在附近所有的村庄都出名了,谁都知道他是个难缠的人,身体虚弱病怏怏,却又一直拖着不死。

    甚至有些百无聊赖的村民,打赌看他能不能活到二十岁。

    沈之月脸上的震惊还没有隐去,郑澜对着她半是开玩笑,半是认真地说道,“我应该还挺有名的,不知道你有没有听说过我的名字。好多人都猜测我什么时候死呢。”

    “小哥看起来精神气还不错,除了脸苍白些,并不像是生了大病的人,你也别自己吓自己。保持愉快的心情有助于让病情康复,小哥看起来就是很豁的人。”她懊恼自己脸上竟然流露出太多的情绪,急忙安慰道。

    “对了,野猪肉你要吗?我把这野猪给弄一下,把肉带回去。我顺便给你弄个二三十斤的尝尝口味,你觉得如何?”在人参这件事情上,她占了态度的便宜,自己都觉得太过分了,所以在分野猪肉这件事情上她想要找补回来。

    郑澜看了一眼猪,摇了摇头,“我拿不了那么多的肉,你们自己分了吧。”

    他停顿了一下,继续说道,“如果你想要弄肉,最好弄快点,这深山野林的,有很多的野兽出没,那些野兽鼻子很尖的,闻到血腥味就赶回来了。”

    沈之月想了想,对沈之良说道,“那我们先割些肉回去,然后让村长带人来把野猪带回去,将肉分给整个村里的人吃。以后我们用得着村里人的地方多着呢。”

    沈之良肉疼,他恨不得把一头野猪扛回去,把肉烤成肉干慢慢地吃,还要分给村里人,他舍不得啊。

    不过,沈之月可不像他目光这么短浅,“好了,你别这样,男孩子嘛,最好要大方点。”

    沈之良闷闷不乐,“但这些是我们打猎得来的,我们连命差点都要丢在这里了,我着的舍不得。”

    她认真地盯着弟弟的眼睛,“相信我,以后我们每天都有肉吃,我会让全家人的日子越过越好。你分给村民一些好处,有困难的时候他们才会帮我们啊,对不对?爷爷奶奶和叔叔婶婶都那样了,我们不得想办法让村里其他人站在我们这边,替我们撑腰啊?”

    沈之良想了很久,这才痛下决心般的说道,“那好吧,我听你的,把野猪肉分给他们一些。姐,要是我们能把这些猪肉都带回去该多好啊,放在这里好浪费。”

    那么多的肉,做成肉干够他们吃很久了。

    沈之月想来想去,“那这样吧,你用树枝做一个像牛车的板子,我们等会把野猪肉放在上面,拖着带回家去,应该能多带一点。”

    郑澜在旁边好心提醒道,“最好抓紧时间,不然野兽闻到血腥味过来了,别怪我没有提醒你们。”

    沈之月拿着菜刀和长矛,动作麻利又迅速地忙碌了起来,剥皮切肉,浓郁的血腥味散开,然而她眉头都没有眨一下。

    不到半个时辰的,前腿肉,后腿肉,里脊肉等肉比较多的部位,都被她弄下来了,大约弄了有一百斤的肉。

    还有不少,然而天色已经过了中午,她害怕再忙碌下去会引来更大的野兽,狠狠心对弟弟说道,“之良,弄到很多肉了,我们快点回家去吧。”

    沈之良看着那野猪,分明身上还有好多的肉,加上猪肝猪肚和猪肺那些,估计都还有两百斤,他真的好舍不得,好想全部弄回家去。

    “姐,这些都不要了吗?会不会太可惜了?”他想拿回去啊。

    沈之月没好气地说道,“你再磨蹭下去,恐怕就要引来一群狼了,到时候我们手里的这些肉都拿不住,还会成为狼群的食物,你愿意看到那样的画面吗?”

    “当然不愿意,那我们拿了这些肉就快点回去吧,我做了两个马车板子,我们一人弄五十斤肉拖着回去,应该没问题的。”沈之良看着郑澜,在心里忍不住问道,“你不弄些肉回去吗?弄个三十斤也好啊,那么多的野猪肉放在这里,真的浪费了。”

    这么高大的男人,哪怕说身体不好,拖着三十斤的肉走应该也没什么问题吧。